问题 |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
释义 |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是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的,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具体情况又可以分为三种: 1、纯产权调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另划宅基地,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格补偿,就是根据屋的新旧、装修和结构把房屋折算成价格; 3、纯货币补偿。 此外,各地区为了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 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在国有土地上就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暂时不要签拆迁协议,与相关联的部门进行协商。 2、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要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也可以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3、达不成协议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才能实施强拆。 法律依据: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为促进地方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原则进行分配。 第七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拆迁面积、拆迁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分别为30%、70%),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拆迁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拆迁建筑面积,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依据。 拆迁户数以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依据,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 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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