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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不赔偿找什么部门工地
释义
    不同情形需要找不同的部门。如果是工伤认定结果上的纠纷,可以找工伤认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向其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找法院,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与单位之间就工伤赔偿问题存在纠纷,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找法院,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如何处理工伤保险纠纷
    如果是有关单位或个人与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发生工伤保险纠纷,例如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应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则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怎么走法律程序
    工伤赔偿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纠纷双方不愿意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由其对双方之间的工伤赔偿纠纷进行裁决。对于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受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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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