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区别 |
释义 |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4.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一、刑事诉讼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根据案件情况和诉讼需要参加到诉讼中来的诉讼参与人。具体包括: (1)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被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人,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2)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指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参加诉讼的人。 (3)辩护人。辩护人是指在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经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人。 (4)证人。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情并向司法机关作证的人。证人必须如实作证,接受询问和质证,隐匿罪证和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 (5)鉴定人。鉴定人是指接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以其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的人。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材料,有权收取相应的费用和取得经济补偿。 (6)翻译人员。翻译人员是指接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在诉讼中进行语言文字翻译的人。翻译人员有权了解案件情况,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公民2、刑事诉讼中: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自公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自诉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4、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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