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财产可以进行抵押 |
释义 | 以下财产能够进行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一、合同债权是否可以设立抵押权? 不可以。可以设立抵押权的以下这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但没有包括合同债权:(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对外做抵押债务哪些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担保对外债务: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房屋抵押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抵押登记的流程具体如下: 1、向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抵押登记,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抵押担保主债权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2、受理申请; 3、审查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及提交材料; 4、登记; 5、收费发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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