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本条是对受委托组织的资格条件的规定。 一、受委托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所谓事业组织是相对企业单位而言,一般是指为国家社会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从事为工农业生产服务活动,为满足人民教育、卫生等事业需要而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单位。本条规定的事业组织应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