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咨询服务费税率为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等,其他的税率为6%。
 
 法律客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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