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者必受罚内容 |
释义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别人实施暴力,或者是特意为之的去破坏别人身体的,会被处以五到十天的监禁处罚,而且还要交二百至五百元的经济处罚法;要是没有引起很大伤害的,会受到五天以内的监禁处罚或者是缴纳伍佰元内的经济处罚。但如果满足以下说明任何一条的,会受到十至十五日的监禁处罚,而且要上交五百到一千元的经济处罚。 1.多人共同进行打架斗殴行为,并对其他人造成损伤的; 2.被施暴的对象为残疾人、处于妊娠期的妇女、没有超过十四岁的小孩或者是已经超过六十岁的老人的; 3.屡次不改,实行过很多次暴力伤人的; 但要是经过鉴定,对被害者形成了比轻伤还要重的伤害时,是会被认为满足成为故意伤害罪的条件的,这时候就要判处刑期。 第二百三年十四条显示:故意伤害罪,是自己特地对别人的身体造成损害的,要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如果因为暴力犯罪导致被害人受重伤的,要被处以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有人员身故或者使被害人成为残疾的。要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还有其他特别规定的,要按照规定执行。 故意伤害罪,就是当事人特意为之的对别人的身体造成损害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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