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打官司的起诉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一般由各自当事人承担,但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之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的,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
 
 法律客观: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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