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伤与工伤有区别吗 |
释义 | 1、二者的性质不同。工伤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受到的伤害,而公伤参照公务员管理形成的劳动关系的人受到的伤害; 2、适用主体不同。工伤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劳动关系中。而公伤是带有行政性质的主体之间适用; 3、待遇依据不同; 4、解决的方式不完全相同。对公伤认定有异议的,先通过仲裁解决。 一、工地做事摔伤如何赔偿 工地做事摔伤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康复治疗费。标准为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4、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5、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6、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7、伤残补助金。 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 4、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二、劳务关系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的损伤只能算是人身损害,而非工伤。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比如雇佣关系。主要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适用法律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等。 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 在劳务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三、雇佣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雇佣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6.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7.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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