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
释义 | 试用期工资不应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试用期一个月是否有工资 试用期一个月有工资。试用期内,劳动者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内转正工资真的合法吗? 试用期与转正工资一样是否合法视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试用期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一样的,试用期后工资一样就合法,如果试用期工资是80%,过了试用期后一样的,就是违法。 三、试用期包吃包住是否可以不给工资 试用期包吃包住不可以不给工资的,用人单位至少应当支付最低劳动报酬。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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