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将具有使用权的房屋作为遗产继承?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房屋无法被继承的原因以及发生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时的处理方法。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应先确定遗产,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同时,代位继承低于第二顺位继承。 法律分析 只有拥有使用权的房屋无法被继承。这是因为只有被继承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才可以作为其遗产被合法继承人继承,而仅拥有使用权的房屋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此外,该房屋的子女或亲属也无法将其作为死者的遗产继承。 一、发生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时应怎么处理 发生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时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先确定遗产: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 2、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3、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应当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可以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二、代位继承低于第二顺位到法律规定是什么 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代位继承高于第二顺位继承。 拓展延伸 房地产有继承权的几种情形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如下: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结语 只有拥有使用权的房屋无法被继承,因为只有被继承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才可以作为其遗产被合法继承人继承,而仅拥有使用权的房屋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此外,该房屋的子女或亲属也无法将其作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当发生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时,应先确定遗产,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代位继承低于第二顺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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