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明确仲裁员资格要求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的条件和程序。仲裁员应具备多年的仲裁、律师或审判经验,或者在法律研究、教学或经济贸易等领域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不同专业的仲裁委员会设有相应的仲裁员名册。《劳动争议仲裁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也规定了相应的仲裁员条件。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享有同等权利,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 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拓展延伸 仲裁员资格认定的程序和标准 仲裁员资格的认定程序和标准是指在仲裁机构或相关法律规定下,对个人或机构是否具备担任仲裁员的资格进行评定的一系列步骤和要求。一般认定程序包括申请、审查、面试等环节,而认定标准则涉及专业背景、经验、法律知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要求。例如,通常要求仲裁员具备法律学位或相关专业背景,具有一定的仲裁经验和法律实践经验,熟悉仲裁规则和程序,并且要求仲裁员具备中立、公正、诚信等品质。仲裁员资格的认定程序和标准的确立,有助于保障仲裁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仲裁制度的有效运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具备相关资格和专业背景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或者拥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并且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仲裁员资格的认定程序和标准的确立,有助于维护仲裁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仲裁制度的有效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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