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要求?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二、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条款? (一)用工单位的名称(全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注册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号码; (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纪律。包括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厂规厂纪,以及奖励惩处办法等; (三)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上应该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五)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工作环境等; (六)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包括劳动者在合同期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者、工伤、医疗等保险待遇等; (七)劳动者的工种、职务或职称; (八)变更、解除、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手续; (九)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十)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书上盖法人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名盖章;劳动者本人签名盖章;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意见及盖章; (十一)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如住房、幼儿入托、子女入学等; (十二)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 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中要有用人单位的名称,法人的姓名,单位的性质,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合同的期限,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试用期的规定,保险福利待遇,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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