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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规定劳动权?
释义
    法律分析:一、怎样规定劳动权?
    劳动权的规定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国家通过各种渠道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劳动是所有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4、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5、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6、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培训;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权休息。国家发展职工休息休养设施,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法律规定,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主要是指生产物质资料的过程,通常是指能够对外输出劳动量或劳动价值的人类运动,劳动是人维持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唯一手段。按照传统的劳动分类理论,劳动可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大类。
    二、广德县的各区的劳动权益法是怎样的
    1、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2、法律规定: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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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4: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