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准备以下企业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总公司介绍信原件 携带资料,到行政审批处(草市街2号6楼)办理并领取“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初始信息卡”。根据“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初始信息卡”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门户网站,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后打印信息录入表(上报数据后文档右上角会自动生成条码)一式两份,按要求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第十一条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