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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撞了人被对方讹诈怎么办
释义
    发生交通事故后撞人的,肇事者就赔偿问题遭受到对方讹诈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也可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一、交通事故对方漫天要价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漫天要价处理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对方漫长要价的当事人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就赔偿纠纷进行调解;
    2、当事人还可以就赔偿纠纷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故意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对方拒绝调解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二、交通事故理赔有异议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通过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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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