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泄露别人信息是什么罪? |
释义 | 泄露别人信息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能被刑事处罚;侵犯隐私权需满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违反规定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将受到重罚。 法律分析 一、泄露别人信息是什么罪? 泄露别人信息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依法要被刑事拘留并处罚款。 1、个人信息泄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能会被刑事处罚。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是什么,如下: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第二条 公民依法向各级检察机关举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第三条检察机关受理公民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必须严格保密。 二、如何认定侵犯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私自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 三、泄露别人隐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泄露别人信息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应受法律制裁。个人信息泄露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行为将受到重罚。侵犯隐私权需要满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等要件,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都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