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详细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自从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出台后,各单位纷纷响应,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当员工离职或跳槽后,其社会保险购买也就随着停止或转移了,那么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详细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具体办理流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有需要进行社保转移办理的各位可以参照以上流程进行办理,更多详细的办理细节及所需资料手续可以向当地负责部门进行咨询。更多有何社会保险的问题可以向网在线律师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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