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跨区域案件要按照"三统两分"原则进行处置,即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一、跨区域非法集资处置原则是什么? 跨区域案件要按照“三统两分”原则进行处置,即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 诉讼 、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二、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 (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 刑法 》来规范。 【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条 对跨行政区域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由其登记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调查认定;非法集资人为个人的,由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调查认定。第二十三条 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