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公司法明确要求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原法);新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