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查封的债权人是否具有优先权 |
释义 | 先查封财产的债权人不一定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参考如下法条分割查封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一、法院怎么申请查封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二、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解除查封方法如下: 1、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为你解封。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 3、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 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 (2)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的权利; (3)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 (4)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是管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