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月工资包括具体的内容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是每月应发工资,根据岗位不同而定。依据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规定的,其中规定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包括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生活困难补助费、计生补贴等,不包括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清、清凉饮料费用等,不包括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技术改进奖以及讲课费等个人所得非职工普遍所得的奖金。对天工资标准中是否包括通讯费、书报费、交通费、伙食补贴、卫生补贴、清凉饮料费、烤火费这个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工资中所包括的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各种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经济补偿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应发(税前)工资而不是实发(税后)工资。 而工资范畴可参阅《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如下规定: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月工资包括的内容已基本介绍完成,劳动者在了解的同时一定要自己仔细算算,心里有个底,自己每月得到补偿是不是对应的,如果对补偿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受理,切记不可情绪化,以免照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得不偿失,自己要有这个意识在。 一、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什么基数计算?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将员工辞退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拿到的赔偿金数额较大,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应当缴纳个税。用赔偿金扣去个税的起征点,余下的部分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公司都会在发放之前扣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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