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打欠条盖章不行。未经法人签字无效,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作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加盖公章不是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根据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3、合法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