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提出离婚对方不肯要孩子还要我净身出户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家长都不想要孩子犯法吗?婚姻关系结束后,净身出户的一方还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如不支付需要承担怎么的法律后果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离婚时如果家长不要孩子犯法吗 离婚时如果家长不要孩子一般并不犯法,因为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主张抚养权,也可以放弃抚养权。如果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的,那么此时就需要以向法院提交诉状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但放弃之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怎么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离婚后具体由谁来支付抚养孩子,若是男方或者女方,不想抚养孩子的,也可以在协商的时候表明自己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为了毕苗苗离婚后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发生争议,双方需要将协商的内容拟定成协议。 三、净身出户还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净身出户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过净身出户等于可以不付抚养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费标准无关,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如双方协商,一方净身出户后,另一方承担孩子所有的抚养费,且对方有抚养能力的,则协议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四、净身出户协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次啊是有效的呢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分歧,即使一方自愿净身出户,也仍然要给孩子付抚养费的。另外,一方净身出户的这种情况只能是双方自行协商,如果请求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就算一方有重大过错,法院也不可能判决一方净身出户的。 五、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方式: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这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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