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人算非法聚众? |
释义 | 三人以上算非法聚众。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集会罪是指聚集三人或三人以上,意图实施某种暴行或者意图引起公众惊恐,从而妨害公共治安的行为,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1、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2、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 3、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二十七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 (三)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越过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设置的临时警戒线、进入本法第二十三条所列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特定场所周边一定范围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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