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但公司未做好交接能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到期但公司未做好交接能走吗 如果劳动者提出离职,但没完成工作交接的,一般不可以走。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辞职申请表,交至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单位根据情况进行审批,填写辞职员工档案转移通知书转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3.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清点材料填写收据,完成人事档案转移; 4.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与员工签订档案管理协议,单位发给辞职证明。 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法定过错,员工可以随时走人: 1.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的。 二、辞职具体有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第二种是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种是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此外,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无条件辞职的理由。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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