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伪造债务,离婚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可向法院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离婚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可要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法律分析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拓展延伸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法律明确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和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但也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公平原则。实际操作中,需要进行财产清查、评估和分配。首先,双方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然后,对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最后,根据双方的协商或法院判决,进行财产分配。分配可以是平等分割,也可以根据双方的贡献、需要和其他因素进行调整。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过程需要依法进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公平原则。 结语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法律明确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和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若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进行少分甚至不分。而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过程需要依法进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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