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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同居期间的债务该如何处理?
释义
    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一、婚后的贷款离婚了债务由谁负责
    夫妻的共同债务不论是否离婚,原则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负债的钱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则该笔负债在法院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二、离婚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1、首先,要看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的,还是只有夫妻一方个人负债。毫无疑问,夫妻共同负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负债的可能属于个人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的,此时不论债务用途,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其次,在夫妻一方单独举债的情况下,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比如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这种情况即使是个人负债,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经营,只是用于其中一方的个人事务,比如:个人生意的经营或者个人挥霍等,此时属于个人债务,配偶没有清偿义务。
    三、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算,分居后如何计算夫妻债务
    分居期间个人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们首先要看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其次,第三人是否明知债务夫妻属于分居阶段,如果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第三人也明知的话,该债务视为夫妻个人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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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