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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食品无进货票据处罚依据是什么?
释义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违反者卫生部门依据: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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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4: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