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 |
释义 | 分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可以以自身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总公司章程复印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以及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和身份证原件。 法律分析 一、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么 1、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其资金、业务等受总公司的控制。但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并以分公司自身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的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公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其对应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等)。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并以分公司自身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等。此外,还需要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以及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和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对用户和消费者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七条 乡镇企业应当按照市场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强技术改造,不断采用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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