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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防犯罪是我国刑罚的( )
释义
    直接目的。
    刑罚,是国家为了防止犯罪行为侵害法益,由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对犯罪人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刑罚的本质属性是惩罚,这是刑罚区别于其他强制措施的重要之处。如今的刑法理论,均将预防犯罪作为刑罚的正当目的。我国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包括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所谓特殊预防,就是指防止犯罪人再犯罪。特殊预防的目的,通过刑罚的保安、威慑与再社会化三大功能实现。保安功能,是指通过适用刑罚,从外部条件来限制、消除犯罪人再次犯罪的条件,使之一定时间甚至永久不能再次犯罪。威慑功能,是指通过使犯罪人承受一定的痛苦,使其认识到犯罪后刑事责任的不可避免性,从而不敢再次犯罪。再社会化功能,是指通过对犯罪人执行刑罚,使犯罪人树立和强化对法的信仰与忠诚,养成良好的规范意识,从而不想再次犯罪。我国《宪法》28条中有一句“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肯定了通过刑罚来实现特殊预防。
    一般预防,理论界分为消极的一般预防与积极的一般预防。消极的一般预防,是指通过规定犯罪和刑罚来向人们宣告:任何人实施犯罪都要遭遇刑罚的处分;从而来威慑一般人,使之不敢犯罪。积极的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人判处适当刑罚,以事实证明刑法规范的妥当性,从而增强国民的规范意识,来实现一般预防。有必要说明一下,消极的一般预防与积极的一般预防,不是大家所想的那样互相对立的。两者的目的都是预防犯罪,区别在于对刑罚强调的功能不同:消极的一般预防旨在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使一般人不敢犯罪,而积极的一般预防,旨在发挥刑罚的教育功能、规范强化功能等是一般人不愿意犯罪。很明显,后者是更加理想的。客观来说,刑罚是一种具有消极作用的制裁,它不是教育人变得谦逊有礼的手段,另外社会上也确实存在想要犯罪而需要对其进行震慑的人。因此对于想要犯罪的人以威慑为主,一般人以规范为主,还是相当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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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8: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