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门市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 所需资料: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转让协议;转让宗地界址图;宗地界址图;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其它税费缴讫凭证;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协办函(国土分局). 一、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