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不能继承遗产?需要怎样的条件? |
释义 | 下列人员不能继承遗产: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2、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管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要满足的条件:一是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二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三是未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去世会丧失继承权吗? 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继承人为了提前继承遗产杀害被继承人;为了独吞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有虐待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等其他行为。 二、丧失继承权有哪些法律后果 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为: 1、丧失继承权的不能依据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 2、丧失继承权的,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的遗嘱无效,仅指定其为继承人之一的则该部分无效,将其他人指定为继承人大部分仍然有效; 3、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亦不得代位继承。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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