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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不予认定能否要求公司赔偿
释义
    工伤不予认定,公司无过错的一般不能要求公司赔偿。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应当由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非因工负伤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地上电锯切断手指怎么赔偿
    1、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先就工伤问题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经过认定为工伤之后,才能获得工伤赔偿。非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可以免除工伤赔偿责任。
    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认定为工伤之后,就需要对工伤问题进行赔偿。赔偿费用的大小根据工伤程度以及相关的赔偿项目进行计算。工伤伤残程度的鉴定也涉及到劳动能力的鉴定,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即使劳动者没有死亡,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3、和解、仲裁或者诉讼。在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对工伤赔偿数额的计算后,双方可以就该赔偿的赔偿方式以及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可以协商解决的,那最好。不能协商解决的,劳动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只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进行。
    二、员工下班走楼梯摔伤算工伤吗
    1、员工下班时,在单位下楼摔伤不是工伤,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按非因工负伤支付病假待遇。2、员工已经离开工作场所下班,下楼摔伤,已经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也不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虽在下班途中,但不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3、员工下班下楼摔伤,属于非因工负伤,单位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按照非因工负伤支付病假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有医疗保险基金与个人按规定比例分担,门诊费用自负。
    三、劳务派遣致人损害责任承担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时,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如下顺序承担责任:
    第一: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第二:如果派遣单位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派遣单位明知被派遣的员工在安装空调的过程中曾经有过多次致人损害的情形,受派遣单位提出要求更换的请求后不予理睬;再比如,被派遣的员工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被派遣员工不对外承担侵权责任。接受派遣单位和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有过错的工作人员部分或者全部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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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