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职务侵占的共同犯罪中,若不区分主犯与从犯,共犯对造成的结果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若区分主从犯,对从犯量刑降档。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一、共同犯罪组织者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犯罪集团)两种。主要有以下几种认定方式: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3、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4、同案人在逃,从现有证据证实已抓获的被告人确实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如看风、转移赃物等),应认定为从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