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个小孩离婚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抚养权分配方案的相关内容。抚养权的确定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情况,如年龄、疾病、生活条件等。父母双方可以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或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父亲也可以选择跟随父亲生活。 法律分析 根据双方和孩子的具体情况,一般会决定由一方抚养一个孩子,而另一方则抚养两个孩子。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确定,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默认跟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父亲也可以选择跟随父亲生活。 因此,如果双方和孩子的具体情况适合这样做,那么这就是一个可行的抚养权分配方案。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一、孩子不判给妈妈的情况有哪些?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必须跟母亲吗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不是必须跟母亲。具体规定是: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结语 抚养权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父母的实际情况、孩子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中,通常会默认跟随母亲生活,但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或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父亲也可以选择跟随父亲生活。父母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协议抚养权,确保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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