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满三周岁离婚怎么判决抚养权?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情况、家庭组成、文化程度、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再婚和孩子的意见等。法院会考虑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离婚并不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仍是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不得以不直接抚养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一、孩子满三周岁离婚怎么判决抚养权? 孩子满三周岁离婚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是判给更有能力抚养子女的一方所有。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 1、双方收入情况:双方收入情况会给自己带来有利条件,拿一方收入更好,能给孩子带来更优异的生活环境,会为自己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有着有利条件。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家庭的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多人参与,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参与,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 3、双方的文化程度:双方受过的文化程度对孩子也是有重要影响,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 4、居住条件:孩子被判给某一方就意味着和某一方在一起生活,这就涉及到孩子的住宿条件,哪一方孩子的住宿条件更好,也是一个重要条件。 5、身体状况:双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健康,可以在此出体检报告等相关,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6、双方是否有再婚对象,并且是否生育,这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7、孩子的意见: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孩子在10周岁以上,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见作为重要依据,由孩子自主选择,虽然这种手段比较残忍,但是十岁孩子可以为自己的以后生活进行选择了。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女方在无重大疾病前提下,孩子一般会被判给女方, 对于孩子年龄在2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以下三点考虑。 a.女方是否具备生育能力。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是否长期随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c.双方是否再婚,婚后是否有其他子女。 离婚导致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解除,带来的问题是未成年子女无法再继续与父和母共同生活,须解决随哪一方生活的问题。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谁是直接抚养人,谁就是亲权人(监护人)。即使如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享有亲权,不得以不直接抚养为由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是根据孩子的年龄和父母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对于2-10周岁的孩子,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否则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做出判决。十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孩子的意见。离婚并不消除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双方收入情况、家庭的基本条件、文化程度、居住条件、身体状况等。孩子的意见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无论如何,父母都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义务,不得拒绝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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