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否齐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是否明确,劳动纪律是否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否完善等。 一、员工入职后多长时间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这些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空白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空白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未约定具体的内容的劳动合同,虽然有书面的形式,但仍然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三、员工转正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员工转正后不需要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所谓转正,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一定时间的试用期,相互之间经过考察确认,最终确立起来相对比较稳固的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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