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可行吗 |
释义 | 签订劳务合同只有在满足个别条件下才能进行,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者所享受到的各种福利待遇,相比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而言要低很多。 也正因此,不少用人单位为了承担较少的责任、减少企业开支而在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 签劳务合同的主要情况是,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包括: 1、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退休返聘人员;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 4、企业内退人员等。 如与以上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就只能签立《劳务合同》。 司法实践中,构成劳动合同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劳动者从事劳动要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2、劳动者从事劳动要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 3、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员工构成上述条件的即使与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其实质仍然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退休返聘合同到期不续签后果怎么样?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合同性质,属于《民法典》管辖范畴,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协议到期后就终止了。而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约束。退休返聘人员不是《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因此,用人单位不续签,该退休人员不能享有补偿金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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