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解除合同的时点 |
释义 | 合同是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开始解除,或者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解除合同通知自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方有异议要求确认解除效力而提起诉讼,如果诉讼中认定解除合同符合条件,则解除合同并不因该次诉讼中止,仍在原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一、解除委托合同时要通知对方吗 解除委托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当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到达时,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明确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解除合同的意思到达对方时,解除合同生效。如果不通知,就不会对对方产生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委托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相互信任,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动摇的,应当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双方勉强维持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 二、承租人或出租人可否通过各种方式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进行法定解除或者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协议生效后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达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如果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须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三、民法典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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