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纳工作由他人暂时接替应怎样交接 |
释义 | 由他人暂时顶替工作,应办理部分交接手续。出纳人员在婚假、产假、病假、事假、休假及外出学习、公差等临时离岗期间,千万不能留下印章、交出钥匙、点点票子就一走了事,一定要抱着“先小人后君子”的态度,办一下有关事项的交接手续。即使是非常要好的同事,也不能以相互信任为理由而马虎从事。出纳顶替,可视单位业务量大小、顶替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而办理部分交接手续。 如纯属临时顶替,为了不误现金支付,可让顶替人员打一个与所留备用现金数量完全一致的收条,待出纳员回来结清支出凭证与所剩现金,收条不作借款账务处理;如若顶替业务较多,时间也较长,则可让顶替人员除打一交接现金条据外,还可给顶替人员留几张盖好印戳的现金支票,但交接条据上一定要写明所留现金支票的张数与起止日期;如果出纳员离岗时间较长,甚至需顶替人员处理账务的,则要为顶替人员刻一名章,及时到银行更换跑银行人员印鉴。然后,将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支票本、转账支票本等办理日常业务的账本、单据书面移交顶替人员,出纳员回来后再作书面移交手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出纳人员不能将自己的名章交由顶替人员随意使用。 一、顶替别人上班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顶替别人上班只是临时性的,所以不能确认顶替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的由顶替者与被顶替者双方解决。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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