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离婚后怎么去分? |
释义 | 离婚房产分割方法包括: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父母为子女结婚建造的房屋视为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其他情况下房产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也可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农村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如下: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且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但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则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结婚登记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一般平分。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对等分割。 (5)婚前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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