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让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公积金不是必须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或者未对劳动者交纳社保的,可要求其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一、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主要是企业有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具体理由如下: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开除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无故开除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离职时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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