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不交 社保 是不合法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 ,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 ,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