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的法律程序 |
释义 | 离婚诉讼一般有如下流程: 1、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起诉。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 2、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送民事庭。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3、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重庆在哪里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重庆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起诉离婚手续。离婚诉讼程序具体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手续如下: 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手续如下: 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规定的必须受理,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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