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没有结婚证 办理离婚的方法: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 结婚证丢失 的,补 办结婚登记 ,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 法律客观: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中国边民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毗邻国边民可以持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中国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