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言辞证据的最大弊端是虚假陈述。言词证据是指以行为人陈述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都属于言词证据,而在执纪审查中,只包括被调查人谈话和证人证言两类。相对于实物证据而言,言词证据是活性证据,容易因为时间、环境、行为人品质等因素变化而改变,证明力相对较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