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深圳失业补助金不是一次性发放六个月。失业补助金一般是按月发放的,而非一次性发放。如果失业人员与单位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客观: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