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经营公司按照以下流程注销: 一、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二、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四、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五、在报纸媒体上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六、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七、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八、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九、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