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问题有: 1、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做出表示; 2、放弃继承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放弃继承权无条件; 4、放弃继承权的其他法律问题。 一、放弃继承房产去公证要带哪些东西? 放弃继承房产去公证要带以下东西: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子女放弃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子女放弃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当事人向继承遗产发生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如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需要在遗产处理前做出表示。继承人放弃继续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三、老人在世的子女能否放弃继承权 老人在世,子女一般是不能放弃继承权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而继承一般从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所以放弃继承权只能在父母去世之后才可以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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